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越来越大,引发的讨论之激烈,更是前所未有。继电力行业减薪引起争议之后,烟草行业的垄断收入过高也被媒体揭露出来。
    据媒体日前报道,某省烟草系统在编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十几年来已经急剧膨胀到现在的18万元,大部分正处级中层干部,竟达25-30万,编制外职工的年收入都有2-3万元。 相比之下,该省200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为20113元,2004年为18689元。
    在所有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当中,包括烟草在内的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带来的争议最多,也是引发人们不满情绪与不公平感的主要来源。由于种种原因,烟草行业市场化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烟草行业宣传的烟草专卖利国利民的目标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反而成了烟草行业凭借垄断地位,收取垄断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幌子。
    中央政府不久前出台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业已把垄断行业列为重点对象,调节垄断行业过高的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当前改革的重中之重。但是,不少人还寄希望于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控制,或者希望通过垄断行业的自动减薪,来达到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的目的,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现在有人不是已经指出,电力行业的减薪风暴是骗人的把戏了吗?更何况,早在十几年前,国家就出台了垄断行业最高工资的指导意见,效果如何,事实已经作了说明。
    就烟草行业而论,问题的根源还在于我国特有的烟草专营专卖制度。烟草专卖局或烟草公司处于行政垄断地位,官商一体化经营,由此形成了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垄断暴利,正如媒体所说,烟草行业通过实行近二十年的工效挂钩政策,自然而然地把效益送到了烟草行业从业者的手中。不废除烟草专营专卖制度,要想治理调节烟草行业的高收入,结果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无济于事。
    也许有人说,烟草行业的利润具有税收性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数据显示,2005年,烟草行业全年实现工商税利超过2400亿元,同比增长14%。而自1994年到2001年,烟草累计上交消费税3566亿元,占同期全国消费税总额的62.0%;行业的税收更是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强。
    但烟草行业贡献的财政收入并不能成为维持烟草专卖制度的理由,并不是因烟草行业利润高,国家才实行专卖,而是相反,正是实行了烟草专卖制度,才带来了高利润。烟草行业带来的财政收入是不正常的,是以牺牲社会经济效率为代价获取的,理应废除,由此造成国家财政上的损失完全可以由经济效率提高带来的税收弥补。
    要注意的是,我国是少数保留烟草专卖制度的国家之一,借鉴国际经验,废除烟草专营专卖制度,在烟草行业引入公平竞争机制,不但有利于建立烟草行业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也有利于让“看不见的手”真正发挥作用,从而使我国烟草行业在竞争中得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