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5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
    ●除息日:2006年8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29日
    一、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06年6月29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80,142.1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8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5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
    2、除息日:2006年8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8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874-8966698
    联系传真:0874-8966699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战略发展部
    邮政编码:65501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