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下午2:3 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法定参会人员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孔祥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中期报告全文详见https://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中期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中期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发现中期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06-022号关联交易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新增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实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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