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4月12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以7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和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授信编号2005中授008号项下的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