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王颖女士、路雪女士、赵庶心先生、于洪先生和朱俊鹏先生共计5名,无委托他人代为表决情况。本公司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并以联签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