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流通股东以获得的转增股本作为对价安排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质权银行关于放弃质押股份孳息的质押权和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同意函。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