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简称:煤科总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山西煤机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山西煤机)100%企业股权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报告书所称“公允价值”或“市场公允价值”,意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公允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和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市场成交价格保证。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年份财务预测,采用收益法(FCFC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方法计算公司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人员对煤科总院持有的山西煤机100%企业股权于2006年8月8日评估基准日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评估如下:
    山西煤机100%企业股权价值在所依据的评估假设前提没有重大变化之情形下的评估值为98,851万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在向国家评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后方可生效。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07年8月8日起失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吴建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 汪仁华
    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志强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