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 年8 月16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2 名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2)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实施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卷烟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4510 万元人民币,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品种、节约能源为宗旨对2362MM 纸机进行技术改造。
    (3)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张宝利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刘新欢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简历:
    张宝利,男,汉族,生于1964 年4 月。 1989 年7 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1989年10 月至2004 年2 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4 年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长、供应部长。
    刘新欢,男,汉族,生于1968 年9 月。1989 年7 月至2000 年9 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00 年9 月至2006 年4 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 年4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