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九时在安徽铜陵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06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000,000股的54.68%。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同意59,06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59,06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以200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该分配方案在二个月内实施完成。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
    同意59,06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撤销尚未发生的对铜陵精工公司的4000万元担保,增加对广东精达里亚公司4000万元流动资金融资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仍为28000万元,其中对广东精达里亚、天津精达里亚和铜陵精迅分别为14000万元、10000万元和400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8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