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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到国家能源供应、运输、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化肥产业将要远离这些阳光的恩泽。随着国内能源市场化速度的加快、中国加入WTO有关承诺的逐步兑现以及国家对农业扶持政策的改变,紧扣在化肥企业上的“限价”等“紧箍咒”将被解开,“孙猴子”将被真正放逐市场经济的“山林”,但随之而来这些“孙猴子”也要失去诸多政策性实惠。
今年下半年,我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将进入倒计时。这次改革的核心主要是改革化肥价格的管理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并通过发展生产,拓宽流通领域来稳定市场价格以及实行对农民的直补政策,而国家对化肥生产所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将在保证市场供需平衡基础上逐步取消。
这次改革颇有点避“实”就“虚”的味道。所谓“实”就是减少直接干预,所谓“虚”就是加强宏观调控。此前我国化肥价格调控的主要措施是依据1998年的国发39号文《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即在放宽化肥生产经营和流通的同时,建立政府指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这一政策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化肥产品实行最高限价,同时在煤、电、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运输、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针对这次改革,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文件,而这些相关政策将可能是“一揽子”方案。主要内容大致包括:扩大国内流通企业规模,建立高效、畅通、竞争有序的流通体制;拓宽经营渠道,允许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加强市场管理,建立必要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和支持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发展,整合网络资源;建立行业信用体系等。
为保障我国这个农业大国的化肥供应,化肥产业政策目前也在酝酿中。为适应市场化进程和产业全球化发展趋势,化肥产业政策要求在业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农业发展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将出台的化肥产业政策包括: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重组的相关政策,生产能耗标准,产业技术政策,布局调整和产品原料结构调整等。
有关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安排已持续已久。此前国家发改委征求了多方面意见,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不同的草案:一个方案是化肥市场和价格全部放开,同时取消现行给予化肥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第二个方案是化肥市场和价格全部放开,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继续保留现行给予化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变;第三个方案是基本维持现行政策不变。最终国务院选择了改革力度最大的第一方案,所不同的是,操作程序实行“渐近性”。
化肥企业所期待的第二方案没有实现。按第一方案化肥企业虽然获得了充分的市场自主权和定价权,但失去的是国家对化肥企业煤、电、天然气和运输等方面的优惠。这些政策对单个企业来说具有少则每年几千万元、多则上亿元的实惠。所幸的是,这些政策的执行是“渐近性”的。
实际上,国家今年上半年对化肥行业的政策调整即已经开始,主要针对生产用原材料价格。随着油、电、天然气等一系列资源、能源产品价格上涨,国家对化肥的铁路运价、生产用电和天然气价格都有所上调。总体看,化肥生产用原材料价格和其他行业相比,还保留着一定的优惠。为弥补涨价后对尿素生产成本的影响,国家对尿素出厂限价上涨幅度由10%调至15%。此外,为了弥补因农资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支出带来的影响,今年3月份中央财政安排125亿元资金,对种粮农民因购买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实行综合直补。
化肥流通体制的改革有其深刻背景。近年来,化肥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活跃,竞争激烈,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多元化,多渠道经营格局已经形成。与此同时,化肥生产也取得较快发展,主要品种已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农民是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但从总体情况看化肥流通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农资流通企业总体实力还比较弱,经营分散,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水平比较差;其二,农资经营的正常秩序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市场管理不到位,假冒伪劣商品时有出现;其三,一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农资商品的正常流通;其四,农化服务水平较低,对农民科学用肥指导不够;其五,对外资进入国内流通领域的准备不足。因此,目前化肥流通体制已难以适应化肥市场现状及行业发展的需要。另外,根据加入WTO承诺,我国将于2006年12月11日之前,允许外资进入国内市场开展化肥批发和零售业务,化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因此,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
由于化肥淡储在保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预计今后将继续开展化肥淡季储备,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为保证化肥供应,相关税收政策、出口关税政策仍将保持不变。为鼓励资源型产品进口,国家对进口磷矿石税收政策有可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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