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昂)前天,北大教授张平诉飞利浦一DVD专利无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入复审。如复审通过,飞利浦将无权向中国企业征收该项DVD专利费。
2005年底,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教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裁决飞利浦一项涉及DVD的专利“无效”。 该专利名称是“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
张平在复审时表示,提出无效申请主要是因为飞利浦往往会在不同国家就同一技术方案提出专利申请。此专利本身争议比较大,在德国联邦法院初审判为无效,在美国也遭到质疑。该专利还可被广泛运用到手机、DVD、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对我国相关产业有相当威胁。而选择在DVD方面突破,是因为目前中国DVD企业生存更加艰巨。
代理律师宋攀峰说,复审约需一个月时间,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是否无效决定后,双方如果仍有异议可到法院进行诉讼,面临一审二审等环节,时间还会很长。
当日到场的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认为,最终判决不会对专利池许可产生影响,更不存在退款问题。因为在专利池中飞利浦拥有多个必须使用的发明专利,一个专利被判无效,不影响整个专利收费。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