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刚把整理好的书面材料交到发改委”,
8月17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代理秘书长王俊杰告诉记者。因为两周之前,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曾召集来自石油、教育、军工、铁路、医疗、电力等行业的民企代表20余人召开了一个座谈会,调研“36条”的落实情况。
旨在为非公企业打破投资限制的“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去年2月25日正式颁布。
但民营企业大多认为,政策过于笼统,操作细则仍不够,而且一些主管部门缺乏诚意,对打破惯性强大行业垄断没有兴趣。
主抓这项工作的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一直宣称要积极落实“36条”,并不断敦促各相关部委制定相关行业的准入细则。
在8月2日的这次会议上,中小企业司官员让各行业商会尽快把目前面临的政策问题收集起来并以书面形式反映上来,“我们会将这些意见统一上报给国务院,以便尽快更好地制定非公36条的具体细则”,该司副司长王黎明在会上表示。
民营企业期待细则
知情者透露,在8月2日的闭门会上,民航领域的非公代表反应特别强烈,要求国家给予民航政策上的支持,使得整个行业进一步放开。
另一个则是一直备受关注的石油业。民企一直试图在由三大石油国有石油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牢牢掌握的能源领域撕开一个突破口,而外界也一直将中国石油的开放程度视为民企进入传统垄断行业的风向标。
“没有细节,没有可供操作的东西,下面不知道怎么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王俊杰说,会上大家都发了言,主要谈的就是面临的政策约束,希望能够尽快在“36条”基础上出台更多可供操作的细则,放开行业限制和壁垒。
河北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齐放说,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36条”的细则。不管一个月还是一年、三年,得给个大致的时间表,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中长期规划。
“这样等下去算什么呢,没有具体细则,等于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他说。
目前,中国的非公经济比重已占到GDP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总体上仍然处于“亚国民待遇”状态,离“平等待遇、一视同仁”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少数非公有制企业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政府的过当扶持以外,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无论与国有企业相比还是与‘三资’企业相比,仍然受到了明显的歧视”。
比如,石油民企受到的“亚国民待遇”:1998年三大石油公司重组,五部委联合出台的38号文件规定成品油的批发和销售只能由三大石油公司来做。随着市场垄断程度的加剧,后果日益凸显,占市场50%以上的份额民营油企,90%以上的油源都来自两大石油公司。
“38号文与‘36条’存在明显的抵触和矛盾”,齐放说。
石油行业破垄在望
宜昌华盛石油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潘新华对记者说:“对36条最期待的就是批发零售领域的全面开放。前一阵子商务部批发准入门槛有点高,很多人都经营不了。”
今年年底,成品油批发权就要对内外资放开,而商务部试图在放开之前制定一个准入门槛也规范行业发展,这激起了民企的激烈反应并几度上书,表示门槛过高有对民企的歧视因素,而现在情况已经有了转变。
“商务部6月成品油批发资质的意见虽然具体还没有发文,但肯定会有所松动,因为大家反应非常强烈”,王俊杰告诉记者。
对于民企能否挖油,这个过去谈也不敢谈的问题,国土部已破天荒地着手制定民企挖油的行业准入标准了,虽然民企仍可望不可及,但起码已看到了希望。
炼化环节,民营油企呼唤对原油采用放开批发的手段。而山东、山西的民营炼化发展很快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上游开采,齐放认为,只要国家放开,民营企业同样有实力做。
“大家一视同仁,一起采取区域登记风险自担,然后共同拿到市场上卖。勘探只要放开了,我们也可以请专家、买设备,大家谁干得起谁干。”齐放称,“两大石油集团手里有的只是一个资质,但我们没有”。
齐放说,民营油企渴望的是有些区位或价值不太好的油井,两大石油集团不愿去开采的,民营企业可以去做。
据了解,8月2日发改委在闭门会上,王黎明就此对商会代表表示,让他们尽快提出书面材料,具体反映民营石油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并举出哪些是人为造成障碍的事例。发改委将总结各行业商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国务院,保证“肯定促进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