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将落地西部
第一部西部大开发五年总体发展规划已完成草稿,待修改完善后送审国务院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在西部十二个省(市、区)规划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同时,由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牵头编制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总体规划》(下称“规划”)草稿现已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记者在兰州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总体规划座谈会上了解到,这十大工程中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重点规划在退耕还林地区改造和建设基本口粮田1500万亩。“区域性商品粮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支持四川成都平原、陕西关中地区、宁夏和内蒙古河套地区、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以及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等省区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商品粮基地,确保西部地区粮食基本自给。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西部地区进一步加快实施道路、医疗卫生、农村饮水安全及节水示范、移民搬迁、新能源利用等专项工程。具体内容是改造完成11万公里农村公路,实行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对失去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牧民,国家优先安排资金进行异地扶贫搬迁,将易地安置150万人;解决西部地区3700万农村居民饮水困难问题;建设1100万口农村户用沼气池,利用电网延伸、风力发电、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手段,基本解决西部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规划草案提出,以培养农民企业家为重点,加强西部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农民创办企业,增加农民收入。
对于规划,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综合规划组组长杜平介绍说,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西部大开发五年总体发展规划,基本涵盖了未来五年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将召开两次西部地区政府主管领导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将根据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形成送审稿报国务院审议通过。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