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江苏等6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合格4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本次抽查中发现,有13种产品的放电容量项目不合格,其中有1种7号电池3.6Ω的脉冲放电次数只有52次(标准规定≥120次)。 放电容量不合格的电池,使用时间短,还有可能因使用中漏液而损坏电器;另有2种电池耐漏液性能不合格,主要是电池所用的负极材料锌筒太薄,正极材料二氧化锰杂质含量太高,导致放电时或使用寿命末期锌筒穿孔而漏液。
此外,还有部分产品外形尺寸和开路电压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5种电池总高超高、6种电池直径偏小、2种电池开路电压不合格。电池直径偏小会使正极活性填充物减少,可能导致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电池总高超高和开路电压不合格会导致电池不能正常使用。
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部分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珠海统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门市德强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种产品“榜上有名”。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留意不要购买“敖力神”、“电威”、“统一能量”和“德强”被曝光型号的电池。
时报记者 朱蕾 通讯员 邱晓莹 孔祥佩
不合格产品名单:
敖力神”、“电威”、“统一能量”、 “德强”被曝光型号的电池
其所属企业:
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珠海统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门市德强电池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