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家电”)向深圳发展银行湖墅支行申请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6300 万元,全部为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2600万港元;住所: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滨安路501号;企业法定代表人:苏显泽;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2006 年7 月24 日,该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为:总资产320,743,427.00 元,总负债115,697,968.21 元(其中短期借款3500 万元,长期借款0 万元),净资产205,045,458.49元,资产负债率36.07%。(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浙江家电已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家电作为本公司设在杭州的小家电生产基地,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支持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决定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且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浙江家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浙江家电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了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 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本公司聘任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认为:
    苏泊尔本次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家电向银行申请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支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且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对该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浙江家电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了苏泊尔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263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9.51%,均为本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