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 年8 月8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05 年8 月18 日上午9 时在襄樊市汉江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 名,董事卢锋委托邵光兴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承海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总结》;
    二、会议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0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6 年8 月21 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下半年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四个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进度安排,公司将在2006 年下半年通过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投入5157 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自筹资金1452 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18 日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简称“上述通知”)的精神,作为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对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证监会(2003)56号、证监会(2005)120号文件规定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2006年上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
    (2003)56号、证监会(2005)120号文的规定。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熊有伦、彭翰、沈体雁
    2006 年8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