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8月10日以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在上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芮明杰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朱荣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章关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贯彻新区国资委加强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制定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薪酬方案》,该方案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董事总经理施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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