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于2006年8月18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与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候欲晓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47050万元,本公司占99.68%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32%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3391万元、负债总额172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0元 )、净资产31667万元、净利润-333万元; 截止2006年7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64637万元、负债总额1784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0000万元 )、净资产46788万元、净利润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由于氯碱发展公司随着在建项目———30万吨离子膜法烧碱及3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的逐步投产,生产规模不断扩大(5万吨烧碱已于2006年5月份正式投入生产,预计8月底10万吨烧碱试生产),造成流动资金紧张。氯碱发展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到位后,有利于该公司在建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同时对本公司的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氯碱发展公司在建项目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发展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5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43098万元的1.4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5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43098万元的1.4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宜。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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