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期报告摘要刊登在2006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上,中期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将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76,620,868.90元,公司拟以200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5,025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0,050万股变为15,075万股。本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疫苗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系统所进行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
    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5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0,05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5,075万股,均为普通股。”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作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该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于鸿君、李德富、冯顺利
    二OO六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