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2005年12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自然人王磊、赖金莲受让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君茗公司”)的50%股权,2006年4月26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本公司与自然人赖金莲各持有君茗公司50%股权。 截至2006年8月16日,本公司累计投资君茗公司人民币3,785万元。
    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是位于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地段的东山紫园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3,280平方米,性质为办公、综合楼、商品住宅楼。其中包括住宅楼3幢,面积40,067平方米,办公楼1幢,面积53,213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为人民币2.5亿元。东山紫园项目是君茗公司于2004年8月向广州国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立公司”)收购而来,而国立公司对于该项目的开发权是通过2002年10月15日与原土地产权人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下称地勘局)签订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六份取得。协议书约定,国立公司负责原东风东路745号地段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2,391.89平方米)的拆迁和开发,并需在2005年10月21日前将新开发的共计建筑面积12,391.89平方米的写字楼物业交付给地勘局作为拆迁补偿。君茗公司向国立公司受让该项目资产后,也愿意继续承担上述的拆迁补偿义务。目前东山紫园项目已建成了三栋住宅楼,并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为16,423.93平方米,现正进行部分商品房的预售,写字楼部分已开工,工程进展顺利。
    近日,本公司接君茗公司通知,地勘局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君茗公司归还应于2005年10月21日交付的建筑面积为12,391.89平方米写字楼物业,并以君茗公司迟交楼为由申请查封君茗公司开发的东山紫园住宅物业。2006年7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粤高法立保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裁决查封、冻结君茗公司价值人民币1亿元的待售住宅物业。
    由于此次查封的东山紫园房屋面积为君茗公司所拥有尚未销售的住宅物业,而非应支付给地勘局的写字楼物业,公司参股君茗公司后,写字楼项目已复工,且工程进展顺利。因该项目仍未最后开发完毕,因此本公司未能预测是否遭受财务损失。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进行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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