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于2006年8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主要经营罐头食品、调味料,本公司投资比例为75%。截止本公告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9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886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占2006年7月31日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0.78%。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