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拟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万元,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续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向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现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6600万元(其中含续贷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0.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4.97%。截至目前,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和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合资经营(港资)
    注册地点:安徽合肥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各类电子器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持有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75%的股份。
    2、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合资经营(港资)
    注册地点:山东青岛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成立时间:2000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用于各种家电及其他产品配套的电源线、电线电缆、线束及其他各种电子连接器、电子元器件、配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持有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55%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公司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申请总额为6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6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本公司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高新区支行续贷总额为3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05年9月23日本公司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2005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2日,该项贷款到期后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高新区支行继续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此继续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公司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总额为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上述担保总金额为4000万元(其中含续贷30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上述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被担保人主营财务指标
    (1)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815万元,负债总额为6446万元,净资产为23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13%,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950万元,负债总额为9197万元,净资产为27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96%,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资信情况
    上述两控股子公司现有的信用等级为优质客户级别,为其担保无风险。同时,本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两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及青岛海润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佰万元整,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续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整、向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整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其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两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两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及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共计人民币肆仟陆佰万元整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及青岛海润担保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得润电子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控制担保风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得润电子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及青岛海润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为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0.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4.97%。实际担保的金额为4,478万元,占最近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净资产的比重为41.1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0.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