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使用期限不超过2006年12月31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80万新股上市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81.235万元已全部到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截止2006年12月31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96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后,公司拟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06年12月31日。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暂时不能全部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结合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拟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通过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