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精功控股”)关于重大事项商议结果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轻纺城开发建设公司”,公司简介见附件)签订了意向书:
    1、精功控股拟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法人股计72,694,1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55%)转让给轻纺城开发建设公司;
    2、轻纺城开发建设公司在受让股权后,将联合其他非流通股东尽快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06年8月21日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轻纺城开发建设公司情况简介: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由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006年6月工商变更为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柯桥金柯桥大道122号,法定代表人:潘兴祥。主营范围:轻纺城市场和相关基础设施、公益项目投资开发;中国轻纺城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下设展览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