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崇高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2006年度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4人,同意4 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