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1日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召集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孙仁孝先生(公司董事长樊政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特指定公司董事孙仁孝先生主持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45人、代表股份1,451,360,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相关单位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部分成员的提案》
    表决情况:赞成1,451,36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情况:赞成1,451,36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