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欲逐步建立起治理欠薪的长效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关于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深圳将进一步完善治理欠薪法律法规,加大恶意欠薪处罚力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措施,用5年的时间实现全市恶意欠薪案件的大幅度下降,并努力实现全市“零欠薪”。 欠薪企业强制交工资保证金 按照《方案》,深圳将在治理企业欠薪问题上探索研究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将率先在建筑施工行业组织实施。 该制度的内容包括对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强制在开户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把新开工建筑施工项目资金审查关,要求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预存工资保证金;增加施工量的,也要相应追加工资保证金;不按规定设立专户或预存工资保证金不足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内暂停办理其有关业务。 预计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的制度建设,并力争在2007年1月起组织实施。 轻点鼠标企业工资支付一目了然 今年内,深圳各区劳动部门将根据各街道或大型工业区的用人单位数和劳动者人数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域,落实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开展网格化监察。 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档案,并根据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等有关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今年9月份实现对近两年来有欠薪行为的企业100%建档重点监控,今年年底前实现对50%的来料加工企业建档重点监控。2007年底完成95%以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建档工作。2007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档案,确保将每一家企业纳入监控范围。 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深圳市还将建设以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控指挥中心为枢纽,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监察业务平台,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欠薪预防和处置机制。今年年底前预计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2007年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并实现全市联网,构筑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保障体系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平台。这就意味着,届时只要轻点鼠标,企业工资的支付情况就能一目了然。 欠薪案件将快审快裁 《方案》提出,将加大欠薪争议案件仲裁审理力度,实现办案提速。包括建立劳动仲裁派出(巡回)庭制度。在大工业区和保税区等劳动争议多发区域设立派出(巡回)庭,仲裁员上门就近快速审理劳动争议欠薪案件;推行被诉人答辩期征询制度。对被诉人自愿缩短答辩期的,可在其书面认可的答辩期满后组织开庭,对被诉人明确表示无须答辩期的,可立即组织开庭,尽量缩短案件处理周期;逐步推广当庭裁决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当庭仲裁裁决;实施特殊案件快捷处理制度,对拖欠工资、医疗费、工伤生活费的案件一律快捷立案,快速审理,必要时先行部分裁决用人单位预先支付工资、医疗费和生活费。 企业欠薪将上“信用网” 深圳市还将进一步发挥企业信用制度在治理欠薪问题上的作用,《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覆盖范围,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社会利用,及时将依法查处的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的企业名单录入深圳市企业信用网中,充分发挥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 同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要降低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对存在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则及时取消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资格。今年12月底前完成劳动守法诚信企业名录入网,以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筛选工作。 建筑企业欠薪成治理重点 《方案》特别强调了要重点治理欠薪重灾区——建筑企业的欠薪问题,提出了多项措施,包括加强对建筑企业市场准入的监管,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筑劳务市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招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行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对因拖欠工资被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暂停其在深圳市承接工程,暂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在近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暂停其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对未处理完毕拖欠工资行为的外地驻深建筑业企业,一律不予办理IC卡信息登记,使其无法进深承接工程;建立实施政府工程首推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制定《深圳市关于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将工资委托银行直接发给工人本人。预计10月1日开始,全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一类工程,将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