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旭东
    北京报道
    《21世纪》:商务部等六部委刚刚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而最近关于外资并购和中国产业安全的讨论很热烈,投资界人士很关心政策的走向,你怎么
    看这个问题?
    罗松山:这一轮的讨论,我认为实际上是前两年关于“拉美化”危险的讨论的延续。
    产业安全问题是最近几年才被广泛提及和讨论的,这里有几个背景,一是中国利用外资的方式的变化,以新建项(绿地投资)为主转向以并购为主,二是中国加快国企改革,国企成为外资并购的主要对象。这也与近几年全球资本和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有关。
    现在的外商投资有几个趋势,独资所占的比重增大,跨国公司开始进行大规模系统化投资,加大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控制。另外除了产业资本外,基金、私人资本大量增加,财务性投资增多。
    我们国家的外资政策,基本面上一直是保持连续的,但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有所调整是必要的。
    关于外资并购的政策和法规,对产业安全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只有原则性的宣示,没有具体细则,缺乏对产业安全的定义、判断标准等的详细界定,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负责机构。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企业与政府,考虑问题的角度、层面不同,做法、看法也有差异,操作上的规则和尺度都不统一。这一方面是因为这方面的意识不强,也是因为当时还没有面临现在这样的情势。
    《21世纪》:那你对外资并购和产业安全是怎么看的?
    罗松山: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我想可以这样给产业安全下一个定义,指在开放经济中,本国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内重要产业的控制力,以及保持这类产业平稳、健康、有序地生存、调整与发展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
    产业安全是在国际经济交往加深、市场争夺激烈和国际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背景下提出来的。保持一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根本经济利益不受伤害,国民经济整体基础稳固,经济发展能够保持健康运行、稳健增长、持续发展的态势,有赖于其基础和骨骼的主要产业的稳健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这个定义包含几个要点:
    一是,产业安全主要针对一国重要产业而非所有产业。一些关键性产业,如战略资源(如能源、水资源等)产业、重大装备制造业、金融产业以及涉及环境与生态安全、稳定就业的产业等,如果出现不安全,才会动摇一国自主发展的根基,影响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
    第二,产业安全表现为“五力”,即控制力、生存能力、调整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就控制力来说,资本是逐利性的、无国界的,但是,控制资本的所有者及其利益是有国界的。外资企业从法律上看是中国企业,但是和内资企业还是不一样,它必须服从母公司的战略意图,和东道国存在一些利益上的不一致和冲突是肯定的。
    在这一态势下,一国必须由本国来控制一些重要产业,以使其在全球竞争中的自身利益得以实现。
    就生存能力来讲,产业安全首先表现为产业的生存与维持。
    调整能力是指一个国家为适应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化,以及为适应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及其结构的变化,而对某产业做出相应调整的能力。
    发展能力是将一国某一产业置于国际产业竞争背景下,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定优势并持续保持优势地位而不断发展;同时,从一国发展战略看,在本国自身一定发展阶段和能力上在国际竞争中并不具有优势,但对提高一国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性、战略性产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保护,使其形成“动态收益递增”,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该产业中的各项技术、自主创新而拥有关键性的核心技术,从而掌握引导该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使其获得超常规发展,获得国际竞争的动态比较优势,这种产业发展能力对大国产业发展战略尤为重要。
    还有最为关键的竞争能力。产业国际竞争力主要由核心竞争力、基础竞争力、环境竞争力构成,而核心竞争力又是关键,它来自于自主创新而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产业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是维护一国产业安全的根本途径。
    第三个方面,需站在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看待产业安全。一个产业安全与否,不能就产业本身而论,必须跳出“产业安全”而从国家战略利益高度和社会长期利益角度看待产业安全。产业安全和反垄断也不是一回事,反垄断主要是从市场竞争角度考虑,垄断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能涉及安全问题。
    第四,产业安全更主要的是指未来时,而非现在时,是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下的防范性安全观。
    《21世纪》:你怎么看待目前中国的产业安全问题和未来的政策走向?
    罗松山:在我看来,现在的产业安全还没有什么真正危机,纵向看我们的安全度、竞争力是不断提高的,但这并不表明没有隐患。不可过度渲染,也不能掉以轻心。
    涉及安全和利用外资战略的问题,首先要厘清,在开放经济和全球化过程中,还存不存在民族经济、民族产业和民族企业。其次是我们大量引进外资的目的是什么。
    目前看,我国的资金缺口基本上已经消失,2005年银行存贷差高达9.25万亿,还有大量没有进入金融系统的民间资本,资金富裕程度越来越高;从引进技术角度看,外资不会扶持竞争对手。跨国公司投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持续地追逐垄断利润,其主要手段是控制技术、消灭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现在看,外资技术外溢效应和以市场换技术战略也并没有达到以前所期待的效果;管理经验上,也不是简单模仿可以得来的;税收和就业的预期不能太高,比如2004年中国纳税500强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和2003年比税收零增长,60%的在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自称亏损。
    外资并购可能对产业安全的危害有几个方面:控制技术,固化我们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在产业分工中只能充当打工者角色;消灭竞争对手,国家失去自主创新的平台;造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失效;垄断市场,损害国民福利;挤压民族资本的生存空间等。
    但必须要理性地对待外资并购,趋利避害。不是所有的外资并购都涉及安全问题,不能泛化,把经济问题过度政治化。比如所谓“贵卖”还是“贱卖”,问题的实质就不涉及产业安全问题,恶意并购威胁产业安全的说法也是不恰当的。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我们自身——可以说是内忧重于外患,要促进体制改革,关键还是看内因。比如并购问题上,民资为什么不行?当然很多外资都财大气粗,而国内也有不少民营企业虽然做得不错,但是他们资本实力有限。这背后实际上是因为缺乏一个良好的、高效有序的融资环境,这和我们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和制度环境有关。
    关于未来外资并购政策的走势,我觉得会抓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工作和有关产业安全方面指导并购投资的法律法规完善,建立合理的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外资并购项目的审查核准,加大对外资并购中国重点和关键产业骨干企业的监管力度,使之更加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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