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工行刚刚实行2个月的“小额个人账户管理费”遭到个人储户起诉。昨天,市民王先生以工行此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工行及其北京分行告到西城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小额账户管理费6元,并提供各项收费服务的发票。 据悉这也是本市首例因小额账户管理费引发的诉讼。
王先生起诉称,2004年2月,他在工行办理了一张灵通卡。今年7月20日,他查询后发现该账户于6月21日被划走了3元。他打电话向工行咨询时,对方告诉他该项收费是“小额账户管理费”。
王先生认为,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卡银行的银行卡章程应载明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但牡丹灵通卡章程中没有关于小额账户管理收费的说明和标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收费依据是由工商银行发布的通告,也不能提供发票。当初办卡时,工行并没有告知其要收取这项费用,因此他和银行之间没有就关于“小额账户管理费”内容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银行单方面进行收费显然侵犯了其财产权。
此外,他和银行之间是一种接受服务和提供服务的关系,也应该受“消法”的保护,所以就要求工行双倍赔偿其损失。
对此,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打电话到工行客服咨询。一位工作人员称,对于王先生起诉之事,他们还不清楚,同时对于是否取消收费也没有接到通知。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