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9月12日13:00召开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9月8日至12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82”;投票简称为“新华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余
钢铁)、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省冶金
供销公司以其所持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3.08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总共获付17297280
股。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除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余钢
铁还作出额外承诺: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9月
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
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9月5日至11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
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
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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