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 朝华董事会收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通知书。重庆
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
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受理上述公司破
产还债一案,通知公司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截止2006年6月30日,上述三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96,669,
459.22元;2005年4月25日,公司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四川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33,183.50万股
,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57%。虽然公司通过司法手段追偿了上述三关联公司
欠债而取得了西昌锌业51.57%的股权,但公司至今未能派出能够对其经营和财
务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人员,同时股权也未能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
登记手续,截止日前该股权尚未完善其相关程序及手续。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
权益,公司决定对上述三关联公司以股抵债金额439,526,520.39元进行债权申
报。
    据此,公司在2006年8月16日向法院进行了债权申报,申报金额为936,195
,979.61元,具体债权申报金额将视法院回函予以确认。另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
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对上述三公司进行了1,146,230.56元的债
权申报。
    由于上述关联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预计债务人将无法清偿对公司所欠
的债务,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跟进关联公司的破产进程
,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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