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鑫 安近日分别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执字第20-8号民
事裁定书和(2005)豫法执字第20号通知。告知公司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
司与南阳市华银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
2005)豫法执字第20-8号民事裁定书载定,冻结了被执行人河南花园集团所持有
的公司社会法人股37506012股股份,并于2006年8月9日向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冻结被执行人河南花园集团所持有的公
司社会法人股37506012股股份。 在此之前,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因银行借款
,已将其所有公司的37506012股股份质押给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郑汴路支行。至此,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37506012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28.99%),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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