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将近两个月之久,苹果公司8月18日终于公布了其针对富士康的劳工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富士康深圳工厂员工工作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的许可,已经过度超标;报告还对富士康工厂三处宿舍的生活条件表示了不满;报告也表示富士康员工工资结构“过于复杂”,不仅费解,也造成了与员工沟通的障碍,不符合供应商行为准则(8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促成苹果公司迅速反应并对富士康进行调查的,是今年6月13日英国《星期日邮报》的一篇报道,该报道声称“目前苹果公司主打产品iPod主要是由深圳富士康女工生产出来的,而且每个女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27英镑。”尽管有国际劳工组织和一些民众站出来,质疑与富士康有明显利益关系的苹果公司所作劳工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但我们仍然要感激苹果公司,因为就凭这份“受到质疑”的劳工调查报告,富士康公司“血汗工厂”一说已被确证。 然而,令人疑惑不解的一个事实是,从6月份国内媒体首度跟进调查报道“富士康事件”,至今足足有两个多月,除了富士康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媒体报道事实、近日苹果公司公布其对富士康的劳工调查报告,我们可以发现国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无一例外巍然不动、彻底失语。不管其中的原因为何,我们的劳动部门未能及时跟进调查富士康,已经给外界留下了空泛的想象空间;对比苹果公司积极面对舆论监督、彻查富士康并作出应对措施来说,有关部门漠视媒体报道、对富士康的暧昧和纵容,实在给国人丢脸。 富士康是我国最为典型和最为大型的加工制造企业之一,它的运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在国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难于想象:劳动部门坐视不理、纵容一个加工制造业的“血汗工厂”领头羊,将会对我国的其他加工制造企业带来怎样的影响。社会需要发展进步,经济结构亟需转型,富士康这样的“血汗工厂”坦然存在并受到“保护”,无异于自己给自己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从另一角度来说,像富士康这样的加工制造企业,尽管年产值高达2000多亿元,但在享受了大量的税收优惠之后,财税贡献微乎其微,远不如产值460多亿元的华为上缴国库的49亿元,“这样的工厂,政府要它作什么?”(深圳市龙华一官员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曾称)。 不管从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效益来看,富士康这样的“坏孩子”,除了提供为数不少的就业岗位(还是建立在违反劳动法规极度压榨工人血汗的基础之上),它对我国经济结构和劳工环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实在是太大,太需要查处整顿。笔者期待着劳动部门能够尽快、彻底调查富士康,并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惩处,该罚款就罚款,该整顿就整顿,该关停就关停。我国目前的劳工环境太需要一次“杀鸡儆猴”,哪怕是“挥泪斩马谡”、“壮士断腕”,也万万不可任由“血汗工厂”放肆地发展下去了。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