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合作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52.8%的人认为压根儿就没有必要征收遗产税,而在另外47.2%认为“有必要”的人当中,又有17.7%的人觉得“目前时机仍不成熟”。 这一结果显示,合计有70.5%的人反对现在开征遗产税。
不少学者主张开征遗产税,其主要目的就是缩小贫富差距。然而,这种说法却遭到公众的质疑。调查显示,68.4%的人并不认为遗产税可以有效调节收入差距;56.5%的人认为,征收遗产税对普通人的影响更大。
公众的顾虑并非凭空而来。个人所得税就是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开征这一税种的目的原本也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然而,多年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却一直是工薪阶层。有调查表明,工薪阶层上缴的个税占全部个税收入的65%以上,而高收入阶层缴纳的个税却很有限,富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个税非常普遍。这种情形令公众刻骨铭心。因而,对于征收遗产税,公众不再像过去那样以支持为主,透过这种心态的变化不难看出,我国的一些税种由于背离开征的初衷而影响了公众的态度。
那么,假如开征遗产税会不会重蹈个人所得税的覆辙?至少有这种可能性。事实上,在每次开征遗产税的消息传出之前,就有许多富人悄悄把资产转移到孩子名下,以提前做好避税准备。与公众相比,富人的避税欲望更加强烈,其避税手段也较为丰富,因为富人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相关信息,更容易逃避税收,公众很可能再次成为遗产税的主力军。
建议开征遗产税的专家也承认,从各国情况来看,遗产税影响最大的群体是中产阶级。我国香港的统计也表明,缴纳遗产税的主体为中产阶层。那么,我们更不应该征税遗产税,因为这可能与中央改革分配制度的总体规划相背离。改革分配制度,就是要构建经济学上所推崇的“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型”收入分配结构,即培养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中产阶层是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是“纺锤形”结构的核心,倘若让中产阶层成为遗产税的主要承担者,无疑与中央的目标相背离。
而且,开征遗产税的成本非常高昂。中国人一向忌讳露富,个人资产常常是保密的,征税成本将非常高。实际上,就连财富透明度较高的美国,征税成本也不低。1998年,美国遗产税筹集了23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但其征收成本却高达460亿美元,遗产税因此被称作是一个得不偿失的税种。
因而,近年来,取消遗产税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意大利、瑞典、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澳大利亚、我国香港地区已先后取消这个税种。2000年10月,美众议院通过投票决定,在今后10年内逐步废除遗产税。事实上,自1997年以来,美国的纽约、路易斯安那、堪萨斯、特拉华和衣阿华五个州,已经通过立法取消或降低遗产税。
由于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尚存在漏洞,不宜采用设置新税种的办法来缩小贫富差距。其实,贫富差距的根源在于由于腐败、垄断等所造成的机会的不均等,解决这些问题,比开征遗产税要有意义得多。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