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监事陆云良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赵宝伟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监事郑泽平女士因出差原因委托监事李泽光先生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 2006年总裁中期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审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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