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5年,跨国企业在我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已经超过总量的30%,其中发明专利已经接近40%。在高技术领域,跨国公司的专利申请量达70%,远远高于国内企业申请量。
进入我国的跨国企业,一般提前数年在我国进行专利战略布局,然后等待收取专利费。 由于跨国公司专利布局的前瞻性,不断有本土企业落入专利“陷阱”,对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构成巨大障碍。中国联通CDMA手机在国内刚流行起来的时候,每卖出一部要交给跨国公司8%的专利使用费;DVD行业在我国蓬勃发展时,又遭遇多家跨国公司专利索取。因此,我国企业应密切关注跨国公司的专利战略,从中汲取经验与教训。
目前,跨国企业的专利战略出现了新动向,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思考。商业方法的专利化战略
商业方法作为企业所拥有的系统性技术方法,是富有价值的智力资产。企业在运用商业方法从事经营活动或处理信息的同时,这种特有的知识将不可避免向外扩散,最终必然导致商业方法从企业的智力资产演变为人尽皆知的公共知识,其稀缺程度越来越低,价值也不断减少。而企业在商业方法的研发阶段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必然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通过将商业方法专利化,可以锁定相应的知识资产,防止其无限制地外溢,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传统的商业方法通常被认为是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不受专利法保护。但是网络环境中的商业方法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相结合,是一种在电子商务中依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系统性技术方法,使商业方法专利化的法律障碍逐渐降低。
由于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等重大的技术突破诞生于美国,因此,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首先明确了商业方法专利的标准,并在2000年通过了《商业方法专利促进法议案》。随后,各大跨国公司纷纷提出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以取得网络经济中先行者优势,并构筑模仿障碍。如Google宣称已经发明了一种利用网络自动发送广告的创新方法,并将这种方法申请了专利。
专利内容包括利用“自动广告伺服器”的广告发布系统,该服务用于提供基于关键词和内容的目标广告,广告将被直接嵌入到被浏览网页的内容中去,能够大大提高广告的宣传效果,专利还涵盖了自动计费系统。如果Google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即使它的竞争对手在技术上能够实现这种方法,也只能承受沉重打击。它们要么支付专利费,要么发明其他方法,别无选择。
商业方法专利化,能够为企业带来稳定的超额利润。商业方法专利在近几年被各大跨国公司竞相采用,意图获得知识经济时代的战略优势。由于商业方法专利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潮流,能够为发达国家带来巨大的垄断利益,因此,日本、欧洲迅速表示支持,并且已经对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了修改。觉醒的中国商业方法专利意识
我国也已经开始了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批。据国家专利局的统计,我国已经通过审批的商业方法专利达200项以上,其中有150多项为跨国公司在我国申请,主要集中在银行等知识密集的服务型行业。以美国花旗银行为首的10多家外资金融服务商,已经在电子货币系统、发票购货单系统、内部货币、用信托代理机进行商业支付的系统和方法、完成金融交易的多语种自动交互系统和方法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商业方法专利,这些专利为中资银行的业务拓展设置了障碍,中资银行在开展同类业务时就不得不交纳专利费。
我国拥有商业方法专利最多的是中国工商银行,达30项,这说明国内有些企业的商业方法专利意识已经觉醒,正在进行积极的应对。但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对商业方法专利的认识远远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特别是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现代贸易或服务型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商业方法专利的法规政策,吸取国际经验教训。否则,若干年以后,将会有更多企业面临向外资企业交纳专利费的境遇。(作者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