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利兴发展(0068)公布,就其新加坡联营公司Silverlink Holdings(SH)被入禀法院,被指没有按协议回购股份遭申索一案,新加坡高等法院已作判决。 原告人Rockline获判胜诉,法院并指示SH须向Rockline发行可换股票据,由2003年8月17日起生效。 票据由同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及按票据之未偿还本金额由当日起计至偿还日期,以年率10%计算溢价。法院已于上周五(18日)签署有关票据。 利兴发展表示,SH亦已就判决及执行票据之决定分别于上周一(14日)及上周五向法院提出上诉。 另外,就Superon向利兴持有91﹒78%之附属Argent Holdings(AH)提出申索一案,AH已提出抗辩。截至昨日(21日),此案仍未订定聆讯日期。(hl)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