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周海钧先生因在国外无法参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炳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殷顺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对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共同出资15000万港币组建了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其中本公司出资7350万港元,占49%。同仁堂国药生产基地将于今年年底投入试生产,需要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港元,本公司与同仁堂科技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同仁堂国药增资,其中本公司对同仁堂国药增加投资1372万港元,同仁堂科技增加投资1428万港元。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进行资产转让的议案;
    本公司将所属部分生产用房转让予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议案属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和王泉先生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公允,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8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