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评报字(2006)第025号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公司")接受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股份")的委托,于2006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26日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股份")资产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
    本项目的评估目的是同仁堂股份拟将其部分资产进行转让,为此需对拟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价值参考。
    本项目的评估范围是同仁堂股份的部分资产,具体评估对象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30幢,建筑面积22,866.40平方米,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510,877.00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671,823.31元;机器设备85台套,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002,907.72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170.34元。上述对象以同仁堂股份提供的清单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本项目主要采用成本法。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的定义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本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同仁堂股份。
    在同仁堂股份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评估人员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对委托评估资产的权属、义务、运营状况进行核实、查询、资料收集,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并依据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经过评估,同仁堂股份拟转让资产在不改变现有用途持续使用状态下的资产价值为2,171.17万元,比调整后的账面净值1,997.10万元增加了174.07万元,增值率8.72%(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 1,997.10 1,997.10 2,171.17 174.07 8.72
其中:建筑物 1,967.18 1,967.18 2,135.83 168.65 8.57
设备 29.92 29.92 35.34 5.42 18.11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京都公司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本评估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并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报告书的提出日期为2006年7月26日,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07年6月29日。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蒋建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邢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