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经济研究部严启发日前撰文认为,当前应大幅提高产业工人工资水平,使产业工人的工资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让普通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应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取向。
严启发指出,传统工资理论已无法解释我国当前工资状况。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工资水平是劳动力市场均衡的结果。在均衡的那一点,工资恰好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因此,一个理性的雇主会一直雇佣工人,直到再多雇佣一个工人不能给他带来额外利润为止。市场会自发形成平均工资率。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由于工会对劳动供给的垄断,或企业对劳动购买的垄断,工资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当工资率较低时,随着工资率的上升,消费者将减少闲暇,增加劳动供给;在工资率超过临界点之后,继续增加工资,劳动供给量不增加反而减少。
但是,严启发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工资水平和工资状况发生了重大和深刻变化,上述经济理论却无法解释我国目前的工资状况。
首先,我国工资水平远未形成市场均衡,工资差别趋于扩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长期低下,以至不能涵盖劳动力价值(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包括以下三部分:1.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的三部分。近年来,我国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大幅提升,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甚至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但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则多年变化不大,增幅较小。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甚至仅能维持劳动者再生产的基本需求(即仅能满足个人温饱),而无法包括马克思提出的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据广东省的有关调查,过去12年,珠江三角洲的农民工月工资增幅只有68元,考虑到物价上涨趋势,农民工工资实质上呈下降趋势。
其次,平均工资率尚未形成,工资水平主要取决于所在的行业和领域,而不是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劳动者素质。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市场是细分的、专业化的,劳动力工资应主要由细分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劳动者的素质高低、劳动的难易程度、劳动的技术含量、责任大小等因素综合决定。由于平均工资率的存在,劳动者所处行业和领域区别在工资决定中只处于次要地位。但我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并不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劳动者素质,而是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所处的行业和领域,在不同行业和领域工作的同质的劳动者收入相差较大。就整体而言,一些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的行业、外企员工收入比较高,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员工的工资则处于较低水平。
第三,工会不能对劳动供给形成垄断,而企业则对劳动购买形成垄断,导致工资普遍低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目前,我国工会虽然是劳动者的组织,但在劳资关系中缺乏谈判地位,在工资决定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处于强势的买方地位,在工资决定中发挥关键作用。由于资本的逐利性,企业往往倾向于压低工资水平,导致产业工人的工资普遍低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即使在工资率极低时,也存在大量劳动供给。产业工人的工资水平离可使其选择休闲的临界点还十分遥远。
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产业工人的工资比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要低20%~30%,而且,产业工人的工资增幅比财政收入增幅要低更多。
严启发指出,我国长期以来的低工资状况,对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低工资带来了低成本产品,提高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了外商直接投资,扩大了我国的出口,给我国带来了巨额的外汇储备。然而,长期低工资水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背道而驰,不能体现“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执政理念。长期低工资还损害了劳动者应有的主人翁地位,也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背离。
因此,严启发认为,提高产业工人工资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如有利于缓解消费和内需不足;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有助于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有人担心,提高产业工人工资会恶化我国投资环境,损害我国国际竞争力。其实,与东南亚、印度、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优势已经缩小或丧失。单纯依靠低工资、低成本的竞争力是不会长久的。我国有稳定的政治环境、齐全的工业体系、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特别是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才是我国真正吸引外资的力量之所在,是我国国际竞争力之所在。多数外商会看重综合成本,不会因为工人工资的提高而轻易离开。因此,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