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8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到会参加表决董事5名,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因公务访问、董事李天华先生、范振丽女士、独立董事张伯礼先生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杨公先生、独立董事张延强先生、独立董事李健保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冲减公司资本公积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根据财政部财会便字[2006]10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改费用会计处理的复函》内容,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259.35万元在会计核算上直接冲减“资本公积”科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收购青海泰达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赵华先生、杨公先生、逯益民先生、李茜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公司以2210万元的价格收购青海泰达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项收购详细内容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