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资委公布了央企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2005年度,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的央企为166户。其中,宝钢集团、中石化集团等28家央企被评为A级,占16.87%.除28家A级央企外,还有B级的84户,C级的48户,D级的4户,E级的2户。
央企总体经营业绩创新高
继上一年度创造历史新高后,中央企业总体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最好记录,实现利润6377亿元,比2004年增长30.7%(2004年比上年增长61.9%);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实现10%,比上年的8.5%提高了1.5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达到7.7%,比上年的6.8%提高了0.9个百分点。
同时,中央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管理“短板”普遍得到改善。2005年中央企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实现10.3%,比上年的9.5%提高0.8个百分点;平均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实现91.2%,比上年的91.6%降低了0.4个百分点;平均流动资产周转率实现1.9次,比上年的1.8次提高0.1次;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6.1%,比上年的57%降低0.9个百分点;资本保值增值率实现110.8%,比上年的109.3%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中唱等两家企业限期整改
依据考核办法规定,对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财务数据不实、财务违规或监管不力的企业予以考核结果降级、降分处理。其中,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有2户,分别是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和中国唱片总公司(此前,这两家企业被国资委评定为E级)。
另外,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有3户,分别是: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28家A级央企名单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链接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或延期绩效年薪;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