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资肆亿
陆千贰百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70%,下称:安彩液晶)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06年8月16日与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安阳
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下称:安彩集团)签署了《关于安彩液晶
股权转让协议》,安彩集团以现金向公司购买占安彩液晶注册资本15%(实收资
本24.7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以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额计算,确定为
9900万元人民币。 安彩液晶其他股东已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完成本次股
权转让后,公司及安彩集团分别持有安彩液晶注册资本的55%及15%;实收资本
的60.25%及24.75%。
    根据公司与安彩集团签订的《股权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安彩集团在股权
转让款全部付清前将其持有的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股股
份向公司设置质押担保。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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