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2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湖北三环大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舒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89,56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三环集团武汉飞亚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三环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52,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草案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同意89,567,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同意89,567,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同意89,567,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同意89,567,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陈继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公告登载于2006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同意89,567,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维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