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06]155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8,945.244万股,其中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持有12,269.77万股,占总股本的31.5%;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758.57万股,占总股本的25.06%。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查阅本公司于2006 年7 月31 日和2006 年8 月14 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