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月谈
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不大,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中国有9亿农民,分布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约有500万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 然而,近年来,村干部违法犯罪频频发生,由此引发的百姓上访告状连续不断。
“村官”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影响却大。村干部违法犯罪破坏党群关系,助长腐败风气,影响社会稳定,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村官”犯罪有哪些特点?危害何在?又缘何频发?围绕这些问题,半月谈记者深入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农村展开了调查。
村干部犯罪呈高发态势
“村干部犯罪现象日益凸显,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都在不断增大,老百姓怨声载道。对村干部的监督的确该好好研究了。”这是记者在基层检察院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奋战在反腐一线的检察官们,对于村干部职务犯罪有着深切的体会。
2005年初,一封由142名村民联合签名的举报信,寄到了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信中控告韩庄镇前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大权独揽,村务、账务不公开,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该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孙洪山告诉记者,根据信中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调取了韩庄镇前义村1999年以来所有的账目,又找来村现金出纳刘某盘点库存,发现缺少30多万元。经审讯,刘某交代了23万元被村支书和村主任擅自批准借给各自的亲属使用,另外11万元被刘某自己挪用的犯罪事实。
此案仅仅是微山县“村官”职务犯罪的冰山一角。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微山县检察院共受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条,涉案金额330余万元;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微山县欢城镇全镇77个村,曾有12个村的村民向上级反映过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问题。孙洪山不无忧虑地说:“农村干部犯罪已呈现高发态势。”
微山的情形绝非个案。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自2003年建院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案件就有6件12人;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举报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
另据媒体报道,2003年至2005年,湖南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996件;2004年至2005年,辽宁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975件。
敛财手段五花八门
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董钊介绍,在村干部腐败案中,大权在握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这“三大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更有甚者,犯罪嫌疑人往往拉拢腐蚀乡镇干部,共同腐败,结果是“查出一个,带出一窝”。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
“利用职权,以贪污、截留、私分、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款、扶贫优抚款等国家下拨的各种款项,是村干部腐败案件的主要表现。”董钊告诉记者。此外,村干部还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厂房等方式,贪占集体资产,大肆中饱私囊。
这些村干部的敛财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手段一,相互勾结,联合作案。2004年3月,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赵庄村原村主任赵阳锁伙同出纳岳秋伟,以村委会要给群众兑付附属物款的名义,借来土地款100万元。此后,二人将此款存入私人账户,并用于开办洗浴中心。2005年3月,山东省微山县欢城镇后寨门口村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共同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30余万元。
手段二,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直接侵吞。2000年,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大里村村主任金明池将400万元补偿款存到自己账户上。2002年,金明池又故伎重演,将400万元公款隐匿下来。
手段三,以种种名义,虚报冒领和公款私分。2004年,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村干部腐败案暴露,两委班子几乎全部落马。据调查,从2000年至2003年,他们多次采取虚列冒领或虚增补偿金等手段,套取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和为村民发放的青苗费、安置费等补偿资金并进行私分。据查,他们先后17次共套取80余万元土地补偿金。
记者发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当下,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而且,一些村干部作风霸道、仗势欺人。
河北省武强县南新兴村是一个典型农业村。全村900口人,约有3000多亩地。当地农民以种植小麦、棉花、玉米为主。村民告诉记者,2004年村支书刘占马以归还村里70万元债务为名,强行以个人名义承包了村里的机井。随后,他擅自将村里的农业用电提高到0.90元/度,谁想浇地必须接受这个价格,而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是0.399元。面对高额的电价,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要么多掏钱,要么给地少浇水。当地村民王文泽对记者说,1亩小麦浇一次水用电40多度,每次要多交20元钱,而全年需要浇五次水,为此每亩地就要多交100元钱,农民简直是不堪负重。由于不断举报村支书“充当电霸”一事,王文泽今年连浇水的资格都被取消了。庄稼地浇不了水,收成低得可怜,对此,王文泽欲哭无泪。
利益驱动下的“贿选”之风
在采访中,许多村民告诉记者,当下,农村最为热闹的事情莫过于3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村的候选人花尽心思,想方设法讨好群众,攻击对手,“贿选闹剧”层出不穷。
郑州市的一名检察官介绍说,某村有两名势均力敌的候选人,为了拉选票,分别包了饭店,让村民在一个月内随便吃。还有在选举时拉帮结派的。几个人组成一个选派,先支持一人选上村委会主任,然后,村主任再任命这几个亲信为村委会委员,这样,选上一个村委会委员就要花上七八万元。
据了解,在郑州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竞选一个村委会主任要花数百万元,较偏远的村也要花十几万元。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某村,一名候选人花费近200万元竞选村主任未果后,绝望之下,竟想到了自杀。
对此,一些专业人士分析,候选人花几百万元来竞选一个村主任,一旦成功,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把自己的“本”捞回来,如果有可能,还会牟取更多私利。一个靠贿选上台的村干部很少会考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因此,贿选与村干部腐败有着天然的联系。愈演愈烈的贿选之风,为日后的村干部腐败埋下了伏笔。
谁来监督村干部
农民对与村干部的监督,村民自治法规上规定得清楚明白;对于国家机关而言,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农委管集体资产和离任审计,违法违纪归纪检监察、土地征用由国土部门管……农村的方方面面都有主管部门。既有内部监督,又有外部管理,但村干部腐败案件缘何频频发生?
有关专家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农民对村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而有些政府部门则不能监督、不愿监督。
———村民民主缺位。村民委员会理应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宗派家族势力严重,一些人员“强行”进入村委,个别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拉选票,民主选举被严重扭曲;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敢怒不敢管。这样,内部监督就完全失灵,个别村干部我行我素,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村村支书签批,村主任也签批,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失控,还有的村会计出纳不分设,让一人兼任,更甚者村会计、村主任和村支书有一定的亲缘关系,钱账不分,白条坐收坐支,缺乏制约;个别从事财务的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惟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命令是从。这为村干部腐败打开方便之门。
———村务公开走过场。不少村民说,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群众看不到每笔开支的具体走向,很难发现漏洞。由于看不到账目,一些村民代表根本就不清楚财务家底,所谓的村民监督小组也就形同虚设。“公示墙”、“明白纸”,在农民心里也就变成了“糊弄墙”、“糊涂纸”。据统计,截至2005年,湖南省有5%的村未实行村务公开。专家指出,“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
———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当前各部门对村干部腐败案件,均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有关部门对于村干部的管理,也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一些乡镇干部反映,村民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乡镇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乡政府对村干部不好监管。他们感叹,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
———村干部背后有“保护伞”。有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串通一气,充当村干部的“保护伞”。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往往一个村子的问题越大,村干部气焰越是嚣张。村民反映说,一些地方领导已被村干部买通了,“穿着一条裤子”。这些人为了提防“拔出萝卜带出泥”,千方百计用权力阻止村务公开、村民上访,把一些经常上访者说成“想当官”、“刁民”,甚至限制其人身自由。更有甚者,某些掌权者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村干部腐败案件横加干扰。
村干部腐败不除 农村社会难以和谐
在很长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
其一,直接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村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通过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等诡秘手段,将集体资产化公为私。在不少地方,“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老百姓叫苦不迭。有人将村干部违法犯罪比喻为淋巴癌,传播转移速度高,给村集体造成巨大的损失。如山东省寿光市某村曾经是全市闻名的“富裕村”、“明星村”,但由于前后两任村支部书记贪污受贿,到2001年,这个富裕村已经成为一个空架子,赖以成名的十几个村办企业都已经破败不堪,村财务已经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5年间村集体资产大幅缩水,每个村民平均负债近10000元,连续两年村支部中选不出一个领头人,村集体经济严重倒退。
其二,破坏了农村基层稳定。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日积月累,农民的积怨终要爆发。在农村,由于村干部腐败,数百名农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长期上访的事件屡有发生。更有甚者,如处理不慎,会酿成一些群体性事件。
其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干部是领军人物,他们担负着带领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任。而他们一旦背离党的宗旨,把权力作为牟利的工具,党的惠农政策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对于广大普通农民群众而言,村干部就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老百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来认识和评判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最关心、最痛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现象。因为与“村官”朝夕相处,干部是廉是贪农民群众最清楚。所以,村干部贪污腐败,最易破坏党群关系,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山东省昌乐县东南村村民张子亮、赵世儒等人多年来一直向上级机关反映他们村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几年来,他们往济南跑了50多趟,几乎跑遍了省里的各个机关。这几位为举报腐败从不言退的60多岁的老人,对记者坦言,他们为这件事几乎筋疲力尽了,失望至极,他们已不对有关政府部门抱有多大希望与信任。
“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干部一面旗”。如果身边的干部个个模范,农民就相信党和政府;反之,身边的干部贪污腐败,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和希望。因此,村干部腐败不治理,农村社会难和谐;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不遏制,社会主义新农村难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村干部的素质,采取切实措施铲除“村官”腐败的根源,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孙爱东 赵仁伟 李钧德)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