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公布央企去年业绩考核“红黑榜”
    本报记者 张馨月 发自北京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28家中央企业进入国资委2005年度央企经营业绩考核A类名单,成为央企中的“优等生”。
    昨天,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公布了中央企业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2005年度,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的中央企业为166户。其中,考核结果为A级的28户,占 16.87%;B级的84户,占50.60%;C级的48户,占28.92%;D级的4户,占2.41%;E级的2户,占1.20%。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在15日举行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在2005年的业绩考核中,坚持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尺度,同时对进入A类的企业严格把关。
    总体来看,A类企业比2004年略有增加,从25户增加到了28户,C类有所减少。中央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管理“短板”普遍得到改善。2005年中央企业平均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实现91.2%,比上年降低了0.4个百分点;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6.1%,比上年降低0.9个百分点;资本保值增值率实现110.8%,比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李寿生表示,考核办法对央企是激励和约束并举。依据考核办法规定,对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财务数据不实、财务违规或监管不力的企业予以降级、降分处理。
    这份央企的“成绩单”将直接和央企负责人的收入挂钩。根据考核办法,A级的企业负责人最高可以拿到3倍基薪的绩效年薪,C级的企业负责人拿到1倍基薪的绩效年薪,D级企业负责人为0~1倍基薪的绩效年薪,E级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为0。
    李寿生表示,业绩考核办法将在三年基础上进行完善,比如资源节约、科技投入等指标,“原来也有,但是觉得力度还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