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06年省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透露,广东一些国企按职工、合同制工、临时工等“身份”来分配薪酬,不按岗位、技能、业绩,同工不同酬现象相当严重。
按身份计酬造内部不和谐
《报告》一书收录了一份由省委党校2005年市厅班国有企业改革课题组完成的报告,该课题组认为:“当前广东省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缺乏规范和有效约束,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 ”
课题组调查发现,目前广东省许多国有企业把员工身份分为企业职工、合同制工和临时工三大类,按照身份和工龄决定薪酬。同为后勤岗位的,有些企业身份为“老职工”的员工每月工资高达7000~8000元,而合同工或者临时工仅为千元或数百元;同为司机岗位,企业职工一年薪水高达10万元,而合同工或者临时工只有2万~3万元。
课题组认为,这种按身份计发薪酬的做法,既造成企业内部不和谐,留不住优秀人才,也使企业成了低素质员工的“养老院“。
同时,低工资高福利高补贴的现象也十分严重。
国企管理机构太“厚”
报告还显示,薪酬分配存在过度向管理机构员工倾斜的问题。广东省许多国有企业,一、二、三级都是管理机构,四级才是真正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薪酬分配中过于向管理机构倾斜。省属某国有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比例为5:1,而后者的薪酬总额却比生产经营单位的还要高。
对此,课题组分析认为,除了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缓慢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出资人不到位之外,过分强调国有企业在薪酬分配中的自主权,缺乏有效监督也是重要原因。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