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2日发送至各位董、监事、高管人员,会议于2006年8月22日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独立董事王德富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常守范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殿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报摘要》;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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