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苏娟 通讯员 沈卫) 在社会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和其他公共事业不断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江苏省今年上半年门诊人次收费比2005年下降2.4%(13个市中有9个市下降),而南京全市上半年降幅为5.5%,市属医院下降0.83%。 这是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卫生部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情况介绍会上采访获悉的。另外,江苏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昨天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七大类的疾病将从9月份开始执行单病种限价。
昨天的会议上还传出消息,下一步江苏省每个省辖市都要建立惠民医院,三级大医院也要逐步设立惠民病区、惠民病床,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提供减免服务。针对普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争取年内新建成10个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使全省30%的城市居民的常见卫生问题解决在社区。
另外,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全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从2007年开始,江苏各地、各医院还要在现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单病种的数量。
据江苏省卫生厅的负责人介绍,实行限价管理的单病种必须是常见病、多发病、发病原因机制明确、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同时要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成本也要易于核算。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同一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同一病种的限价水平可以存在一定的差价。在实现限价的时候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就是科学编制该病种最基本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即临床路径,方案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方法、诊疗项目、诊疗环节等,同时要编制该病种的临床护理路径。根据制定的临床路径,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作为该病种的初步限价标准。在计算出所选单病种近三年(2003年~2005年)实际平均医疗费用水平后再确定限价标准,所定的标准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
另外据了解,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部分单病种主要是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妇产科、皮肤性病科和口腔科七大类的疾病。 (责任编辑:马明超) |